燭臺
‧放置蠟燭用之燭臺。宜選用底盤寬穩,盤面寬深,燭油不會流出者較實用,質料樣式造型隨意不拘。
‧祖先燭臺宜小宜低於神佛燭臺。
祖龕
‧昔時丁蘭刻木拜母而衍成祖龕,故祖龕主體必為木製,銅、鐵、石、塑膠製品皆不宜。且其大小尺寸必須
有丁蘭字(門公捲尺下排,詳見[佛桌用品尺寸之度量])。
‧舊式祖龕為全木製,僅前置一片玻璃以保護面板不受灰塵及煙薰,但其雕刻稜角不易清理且不一定有字。
現今普遍採用之祖龕均有一玻璃外盒保護內龕不受污染,便於清理。且其內外高深寬大多均有字,故採用
者日眾。舊式祖龕不論生產者或購買者均日漸式微。
‧祖龕主要選擇大小、材質及樣式。樣式,如其他佛具,依個人喜好選定。材質之好壞常見者依次為黑檀、
紫檀、花梨、台灣檜木、柚木、樟木、紅木、烏心石等及其他木材,可依預算選擇。
‧其大小則配合佛桌尺寸而定,一般為:
1.小型佛桌建議用9寸5到1尺窄形。
2.中型佛桌可採1尺。
3.大型佛桌可用1尺2。
4.若佛廳佛桌極大,可用到1尺5。
5.若可置空間及小,亦有7寸5者,但樣式極少。
6.常聽有一說法:”祖龕不宜高於神佛金身”。此為大謬。金身雕像之奉請依緣分而不論佛桌大小,求其
有靈為要;而祖龕大小則配合神桌整體求莊嚴,故若有人廳堂神桌極大,但有緣之神像小而細緻,祖龕
若要小於金身,整體擺設則毫無莊嚴可言。甚或有人奉請3寸7之小神像,根本找不到更小之祖龕,以神
座墊高則會倒踩爐,是否就不用安祖先牌位了呢?其實,神佛安於神桌正中大位,祖先讓居於虎邊小邊
已顯尊重,無須再以高矮而分尊卑,此為多餘且徒增困擾。燈、爐、荐盒等乃為其用品,宜低宜退意為
不僭越,金身與祖龕並不能類推。
7.現有較先進之祖龕,其內外板可依祖先資料以雷射刻上。欲採用者,購買時請先問清楚可否提供此服
務。詳見
[面板內板雷射刻字]。
祖爐
‧祖爐必須有耳,即"有兒”與”耳耳相傳”之意。昔時所說”傳香爐耳,即此之謂也。但不可用龍耳,其
為神佛用。可選擇素耳、鳳耳、如意耳、蓮花耳等均可。
‧其爐口外徑及高度必須有丁蘭字。有安神位者,祖爐爐口宜小宜低於佛爐。爐身樣式可有蓮花、福祿壽或
往生咒等字樣,但不宜有佛字、大悲咒或心經等佛經。昔時舊式祖爐為四角形,由於其不易插香,現已多
為圓形造形取代。
‧祖爐材質除大理石太過陰冷不用外,其餘不拘。外有訛傳瓷爐最佳、銅爐其次之說法,在此駁斥其為無稽
。昔時百姓困苦儉据,只能聊以土捏燒製之陶瓷器為用;而天子王公富賈鄉紳莫不以銅鼎錫器鎏金銀等金
屬製品以供奉,且瓷器較輕而易損壞,銅器既穩且可長久。並非偏重金屬香爐用品而輕瓷器,不過目前市
售香爐中,銅製者十佔其九,瓷爐百中僅一,且更不斷減產,故堅持採用瓷爐並無不可,只是可選擇者極
少而已。
‧安新祖爐者,購買時記得向店家要新香灰(代香灰),以免無法插香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