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4.安奉祭拜
安奉前
  1‧採購
  A‧用品
    a‧必要
    祖燈:祖燈意義有二:一是替祖先照路,二是象徵祖先照護子孫之眼睛。故需日夜點著,不令熄滅
       。若與神位安在一起,祖燈需明顯低於佛燈(佛燈為蓮花燈則不拘,祖燈不宜用蓮花燈)。
       而佛櫥吊櫥上之燈僅為裝飾用,不可代替祖燈佛燈,須為案頭燈(即立置於於桌面上者)。
    祖龕、祖爐:詳見上〔出火〕 。不出火分靈者須遵〔謄祖龕〕之原則,將內外板依所知之祖先名
          諱生辰忌時謄寫好,祖爐亦須〔添丁進財〕
    荐盒、杯子:未用過之新杯子三只,此為茶杯。荐盒一座。荐盒意義有二:一是祖先之辦公桌;二
          是奉茶置於桌上而非地上以表敬意。
    燭臺:於節日忌日時插置蠟燭用,所謂燒香點燭,祭拜時應有燭火以示隆重。
    果盤:兩個即可。
    茭杯:有事請示祖先時用。

    b‧以下亦為必要,但若有安神位者可共用(請參考安神位之〔佛堂用品〕
    桌架:見[安祖先法之定方位]。
    百壽(或財子壽)圖:若未與神位同安於神桌者,後方壁面一般不留白而以紅紙或紅壁板飾之。注
              重者可以市售百壽圖或財子壽圖安飾(以紅紙封之)。
    淨爐
    環香盤
    酒壺
    金爐

    c‧可有可無者
    香筒:置香用。
    點火器:點香、點檀香用。
    檀香盒:放置檀香木、檀香粉用。
    念佛機:若無請師父誦經作法,注重者可以念佛機播放經文輔助。

  B‧祭品
    a‧必備
    飯:熟米飯,一鍋。
    紅圓:六個,注意,不是湯圓,是像紅龜粿但上有一乳凸者。市售品有大有小,小的即可。
    發粿:六個,亦用小的便可。
    素果:二樣即可,但勿用番石榴、番茄。
    蠟燭:有安神位者須較神位之蠟燭低。
    金紙銀紙:金紙以一般酬謝較低層而親近之山神土地用之九金壽金為之;銀紙則準備經衣、白錢及
         銀紙等來饋饗祖先。可請金香舖依預算金額準備。
    b‧以下亦為必備.但若緊接安神位後即安祖先者可移至祖先牌位前用(請參考安神位之〔祭品〕
    牲禮:三牲或五牲,葷或素,依所奉神佛、祖先喜好、地區習俗、個人心意,不拘。
    菜餚:一席,六道或七道,(若拜過神佛之菜餚,則原席移過來即可),同牲禮,均可。
    香,環香,檀香。
    酒。
    酒杯七只,碗筷七副。

  2‧用品祭品擺至定位
    若有百壽(或財子壽)圖(以紅紙封面),先以點燃之刈金劃化過,或以淨過之新掃把掃過欲釘畫
  像之壁面,釘好。
    所有用品逐樣以淨爐點檀香清淨過,依〔桌上用品擺設〕擺置,但祖爐與祖龕先偏斜置放,俟安
  奉時辰到。
    安神位後隨即安祖先者,將牲禮菜餚移致祖先牌位前,杯筷留七副,擺於桌內緣,再添上七個碗、
  一鍋飯、紅圓、發粿、酒、素果、蠟燭、及金紙銀紙即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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